20.85万元!昌吉州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者进行奖励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盖有军报道)7月27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举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发放仪式,对两起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者给予总计20.85万元奖励。
7月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煤矿开展执法检查。高志鑫摄
据昌吉州应急管理局矿山执法科科长汪桐介绍,今年4月,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昌吉州区域内某煤矿瓦斯检查涉嫌存在假检的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后,昌吉州应急管理局立即展开现场调查。通过井下查看瓦斯检查牌板、调看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记录、询问带班矿领导情况、调看掘进工作面视频等方式,最终查实该矿瓦斯检查存在假检情况且进行作业的重大违法违规事实。
汪桐介绍,瓦斯是威胁矿井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假检是指瓦斯检查员未实地检查瓦斯就填写记录,或者填报、记录的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行为。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将瓦斯假检行为纳入重大事故隐患范畴。如果瓦斯检查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就可能造成瓦斯超限积聚而不能被发现,极易造成瓦斯窒息甚至瓦斯爆炸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上行为是重大事故隐患,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煤矿处以停产整顿,罚款115万元,个人罚款6.5万元的处罚;同时,按照《昌吉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人18.225万元。
同月,有群众举报,反映昌吉州区域内某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涉嫌存在违章指挥未取得操作证的工人作业的违法行为。昌吉州应急管理局立即展开调查,最终查实该矿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安排未取得掘进机操作作业资格证的工人进行作业的违法事实。随后,依法对该企业罚款17.5万元,并向举报人奖励2.625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昌吉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制定出台了《昌吉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修订稿)》等激励举措,设置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在微信公众号设置了监督举报“随手拍”功能,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进行监督举报,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现由“被动监管”到“全民共治”的转变,构建起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格局。